东莞市志愿者拓展服务总队入队须知

2007.7.1



◆ 了解我们

东 莞市志愿者协会成立于1996年4月,在团市委的领导下发展至今现已设有32个志愿者服务中心,1000多支志愿者服务队,现有志愿者20多万名。协会以 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者精神,不断开拓志愿服务的新领域,先后开展了健康直通车、普法维权直通车、文化直通车、扶孤助残服务、会展服务、 “保护母亲河”行动等在社会上影响深远的品牌活动项目。“有困难,找志愿者;有时间,做志愿者”已经成为东莞青年的良好风气。


◆ 活动范围
1、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,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2、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、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,促进青年健康成长。
3、为城乡发展、扶贫开发、环境保护、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。
4、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。


◆ 服务对象
1、无人照料的老人、儿童、残疾人、病人;
2、需要劳务、智力及其他专业性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,如政府机构、福利机构等;
3、心理或精神上需辅导或帮助的人士;
4、需要帮助或辅导的人士,如学生、劳教人员、戒毒人员等。


◆ 加入志愿者的基本条件
个人会员条件。年满18周岁,身体健康,遵纪守法,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组,意愿从事一定时间的义务服务工作,承认本会章程,履行入会手续,并接受入会辅导的各界热心人士,均可成为个人会员。


◆ 志愿者入会登记手续和程序
个人会员(注册志愿者):
1、由本人亲自填写《个人申请表》;
2、交小1寸彩色证件相片3张和有效证件复印件1张;
3、由会员部初步审核通过后按志愿者的服务意向选择参与志愿活动;
4、在提供义务服务满48个小时以上;
5、由注册志愿者推荐;由拓展服务总队审核合格;
6、参加迎新会进行宣誓及培训(半年举行一次);
8、发给志愿者注册登记证,志愿者胸卡,志愿者衣服和帽子;


◆ 志愿者服务项目选择
个人会员服务项目选择,登记入会时,会员可根据自己的个人特长、爱好、时间和精力选择参加服务活动。


◆ 激励和表彰
1、 每年以服务时间、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的记录为评比依据,在3月份“学习雷锋精神“纪念日和12月国际志愿者日分别评选优秀志愿者和授予注册志愿者中国志愿 服务金奖、银奖、铜奖和服务奖章(参考《全国注册管理办法》)两种,分别授予团队会员的表彰以服务质量、社会影响为依据。
2、东莞志愿者拓展服务总队可推荐优秀志愿者,参与其他相关的表彰。


◆ 志愿者的管理须知
对志愿者的管理是为了有效地使用义务资源,保证志愿者队伍素质,进一步推动义务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1、志愿者若希望获得最新的服务消息以便选择,可上我们的志愿者网Http://www.dgyva.cn 查询有关资料;
2、如果答允提供服务而其后因事不能参加该服务,应向该活动负责人或联络人提前一天,至少半天请假,避免延误服务;
3、未经本队同意,志愿者不得私自以本队名义作任何活动,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。


详细情况可向本队咨询:
E-mail:dgyva@126.com
http://www.dgyva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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